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非常深,撰写《古老和现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论自然史的考察》、《论相对运动》等,1721年,孟德斯鸠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波斯人信札》一书,也提出了不少的名言。
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1、一切有权利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2、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长了一些。
3、有多少美德和缺点是微不足道的。
4、一个有才智的人,一般地说是很难与人相处的,他选择的人是很少的。
5、品德应该高尚些;处世,应该坦率些,举止,应该礼貌些。
6、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我不干;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国的事情,我不干。
7、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8、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9、美必须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内心中更是如此。
10、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长的人已经腐化之后,他们才会败坏下去。
孟德斯鸠是教育家吗
法国启蒙的思想家。
孟德斯鸠在他的重要著作《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学说,成为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者。除此之外,他的代表作还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等。配图为法国1992年版200法郎,封面为孟德斯鸠。
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并于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1748年,他最重要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1755年,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鸠的评价
他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已成为现代法律的基本前提。法律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强制施行的。这就意味着,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现实社会中,普通人很难拥有对抗法律的力量,故此,法律的施行也会比较顺利。但如果法律是不平等的,必然会赋予某些人或阶层以超出法律的权利。
那么,特权所有人或特权阶层就将在违反法律时,拥有了对抗法律的力量。最终造成社会的不平等,法律也就名存实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