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主要历史功绩
杨坚(公元541年7月21日-公元604年8月13日),弘农郡华阴县(今陕西省华阴市)人,隋朝开国皇帝。其父为西魏十二大将军之一杨忠,其母为吕苦桃(后追崇为元明皇后)。
隋文帝的主要历史功绩
1、建立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
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更好的管理地方,采用了一种新的人才选拔制度来替代之前的九品中正制度,使得有才华,有抱负的年轻人有了晋升的通道,有机会进入朝堂为国效力。
也改变了当时的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教育和文化的发展,有效地提升了当时的国民素质。
虽然这一制度的实施,会触碰到一些贵族的利益,但是,以对社会的发展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也为后来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借鉴意义,一直沿用了几千年。
2、改革赋役制
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改革赋役制,缩短农民赋役的年限,同时规定“不役者收庸”,用钱财代替劳役。
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又规定“人年五十,免役收庸”,即老人年满50岁,可免除力役,而折庸代役。隋文帝创立的“以庸代役”制度使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生产活动,利于农民生产生活和国家的农业发展。
隋文帝加征租粟数量,因隋文帝采用三倍于古的大斗征租,因此隋朝的租额在实行均田制的王朝中是最重的。租粟虽有增加,但力役负担减轻,农民的赋役在隋朝总体来看处于减轻的状态。
3、改革府兵制
隋朝初年隋文帝延续西魏以来的府兵制度,府兵为独立的军户,家属随军营住于军坊,不同于一般民户。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改革府兵制,令除另有军籍外的军人及其家属隶属州、县户籍,转为民户,不再为军户。
军人及其家属需按照均田法令受田。军人平时耕作,免租调力役,每年有一定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兵民合一是府兵制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寓兵于民既节省国家的军费开支,又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并且可以预防府兵将领拥兵自重的情况发生。
隋文帝的文化举措
1、开创科举
隋朝初年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仍是官吏选拔的标准,选拔官吏多看重门第。隋文帝认为九品中正制积弊很深,于是于开皇年间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度,将分科考试成绩作为官吏选拔的标准。
隋朝的科举设秀才、明经两科,另有皇帝临时设立的特科。在科举制度下,选拔官吏比较重才学而不重门第,为庶民中的知识分子参与朝政提供了较为公平的途径,也同时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虽然隋朝的科举制度处于草创和未完善的阶段,并没有彻底改变豪强世族把持各级政权的状况,但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自隋文帝为之一变。从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维持了1300年之久,对历代封建统治的影响都很大。
2、改革法律
开皇元年(公元前581年),因北周刑罚残酷,隋文帝在法律上进行改革,制成《开皇律》。该律共十二篇、五百条,虽适当参考北齐律但也进行了修正,除去死罪、流罪、徒杖等千余条。
与前代刑律相比,《开皇律》条目简单、刑罚较为宽和。《开皇律》是对前代封建法律的总结,对后代封建法律影响很大,《唐律》就是沿袭《开皇律》而来。
3、民族
隋文帝在民族政策上对威胁较大的突厥采取“离强合弱”、恩威并用的民族政策,对西域、吐谷浑采用以和为主的民族政策,对东北东胡族、长江流域丘陵山区獠狸诸族和关中以北的稽胡采取“以德御之”的怀抚政策。
隋文帝的评价
1、隋文帝杨坚作为隋王朝的开国皇帝,其历史功绩是不容抹杀的。《隋书》称其“性严重,有威容,外质木而内明敏,有大略”,是有谋略的帝王之才。
2、《全唐文》中称隋文帝“使六合之中,观如晓日;八纮之内,若遇心晴”,肯定了其结束分裂、治理国家的功绩。吕思勉在《中国通史》中称“隋文帝何如主也?贤主也”;历史学家胡如雷称隋文帝杨坚是“中国历史上起过显著进步作用的杰出皇帝,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完成时代所赋予的使命”。
3、现代学者杨希义也称杨建“经过禅代周鼎、北击突厥、南灭陈朝,完成了统一大业,结束了从西晋末年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分裂割据达三百年之久的混乱局面”,在统一中国的事业中是有巨大功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