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德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韦伯,被公认为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重要的创始人之一,韦伯一生致力于考察世界的经济伦理,试图从比较角度探讨世界各主要民族的精神文化气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
韦伯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韦伯的主要观点是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讲是由人们和他们有意义的社会行为构成的,他给社会学家的定义是,社会学应当是一门力图解释性的理解社会活动,并借此从过程和作用上对社会行动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行动,在这里应是一种人的行为,只要行动者与行动,有一种主观意义上的联系,社会行动则应是这样一种行动,行动者意图涉及到他人的行为,并在行动过程中以此为准则。
韦伯之所以强调个人的行为及其意义,主要是因为他认为,社会文化领域不同于在研究前者的科学原则,也不同于研究后者的科学原则,自然科学探讨是规律性因果性的关系法则,而人的头脑是次有的,它不遵循自然界的法则,应当采用理解的方法或特殊化的方法,从内心理解去把握行为的意义。
韦伯的人物评价
帕金评价:韦伯就像几乎和他同时代的迪尔凯姆一样,在任何一套论及重要社会学家的丛书中,都应占有一席之地。不论在哪里讲授社会学,他的名字总是跟迪尔凯姆和马克思结合在一起,被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雅斯贝尔斯认为,韦伯是一个集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尽管由于命运和环境的作弄,他没有在政治方面享有显赫的地位,但却毫不减损他杰出政治家的本色,他的伟大就像一个没有手的拉斐尔,没有功绩但却有无限的潜力。
休斯指出:韦伯的脑袋是一个能够容纳多种矛盾思想的神经系统。总的看来,韦伯既是一个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又是一个学术上的民主主义者。
哈贝马斯指出:在韦伯的合理化理论中,法律发展既具有突出的地位,也具有双重意义的地位。法律合理化的双重意义在于,法律合理化同时表现为目的合理经济行动和行政管理行动的机制化,以及目的合理行动的下属体系可以,或者似乎可以摆脱它们道德实践的基础。
学者韩慧、刘文瑞撰文说:韦伯学术从褒义上说是博大精深,从贬义上说是庞杂凌乱。见仁见智,自有后人评说。一般都认为,韦伯在社会学、历史学以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贡献,时至今日仍然有其价值。
韦伯思想的现实意义
组织中的人员应有固定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是根据合法程序制定的,应有其明确目标,并靠着这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组织与规范成员的行为,以期有效地追求与达到组织的目标。
组织的结构是一层层控制的体系。在组织内,按照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人与工作的关系。成员间的关系只有对事的关系而无对人的关系。成员的选用与保障。每一职位根据其资格限制,按自由契约原则,经公开考试合格予以使用,务求人尽其才。